千人大号暴走漫画因为戏谑侮辱董存瑞,

2023-2-15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

16日,有媒体报道称,“暴走漫画”在“今日头条”侮辱董存瑞,挑衅英烈保护法。

报道称,据网友爆料,5月8日,自媒体“暴走漫画”在“今日头条”等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、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。包含以下台词:

——“董存瑞瞪着敌人的碉堡,眼中迸发出仇恨的光芒,他坚定的说,连长,让我去炸那个碉堡吧。我是八分青年,这是我的八分堡。(八分堡是一种汉堡——记者注)”——“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!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!一个声音高叫着,爬出来吧!无痛人流!(篡改自叶挺烈士《囚歌》——记者注)”

报道称,在该段视频中,网友熟悉的“王尼玛”在台上南腔北调、侮辱烈士洋洋自得,台下不时传出阵阵笑声。

该段短视频截取自《暴走大事件》第三季第15集,首次发布是在年期间,后被下架,网上早已搜索不到。

该媒体配上了以下截图:

要知道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》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。

第二十二条 

禁止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。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、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、电影、出版物等,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、商业广告,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、荣誉。公安、文化、新闻出版、广播电视、电影、网信、市场监督管理、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,应当依法及时处理。

第二十六条 

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“暴走漫画”这是在知法犯法?

媒体还配上了网友指责“暴走漫画”的截图。

部分网友评论截图汇总

记者表示在“暴走漫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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