震惊孕妇难产,医生迟到4小时致胎死腹中事

2018-2-10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

▌本文来自新京报

孕妇难产,医生答应5分钟到,结果拖了4个多小时才到现场抢救......年初,媒医院胡姓医生因私事耽误抢救时间,致孕妇胎死腹中,并在事后伪造了病历档案。近日,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,医院应赔偿伤者顾女士含医疗费在内的共计5万余元。

医生迟到4小时致婴儿胎死腹中

事件发生于年4月29日,顾女士因羊水破裂,医院。5月1日上午,顾女士出现胎心率偏高情况,下午3时,顾女士丈夫施先生许致电妇产科主任胡医生要求进行紧急处理,而对方在电话中答应了5分钟就到,但直到4医院进行手术。

对此,医院方面辩称,医院就诊,院方在5月1日上午也发现了胎心监测异常,但当事医生重视程度不够,未能及时汇报病情并与家属沟通,存在一定不足。但婴儿宫内死亡主要是其孕周小于32周,胎膜早破早产所致,院方不足并非胎儿死亡的直接原因,不属于医疗事故。

事后医生伪造病历档案被发现

施先生称,事发次日,他特地要求要留存病例材料,医院医生在伪造病历后居然忘记将原件抽走。随后,施先生将该材料送交给了苏州市卫生局,医院诉上法庭。

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此前确认,经卫生局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后,认定胡姓和张姓两名医生伪造医学文书有关资料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,分别给予二人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法院判定医生伪造材料赔偿5万

判决书称,医院的病历资料中出现两份记录时间一致,但胎心数值不一致的待产记录,经苏州市卫生局查明,系胡姓医生于年5月2人与产科值班医生张某某涂改后,交由护士重新抄录造假。苏州市医学会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进行鉴定,但由于缺主要鉴定材料,无法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。

法院认为,被告医院伪造待产记录,而该待产记录系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关键证据,现因待产记录缺失导致鉴定无法进行,无法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,推定被告医院对顾女士的相关损害后果具有过错,应赔偿其相应损失。

法院判定,医院应赔偿顾女士含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.84元。施先生称,其对该结果表示认可,不再继续提出上诉要求。

猜你喜欢

新年献词:大国不易笃行不移

年第一天,请为公正投票!

独家探访:习主席办公室今年换了7张新照片!

大事记:它们影响了历史和世界,还有你我

十个新闻现场,带你重返再也回不去的

本期监制/唐怡主编/李浙

编辑/江永韬

?央视新闻

觉得不错请点赞

赞赏

长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白癜风的治法
致力于白癜风的研究

转载请注明:
http://www.tcxfw.net/wtrlwh/6886.html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

    温馨提示: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
    版权所有 2014-2024
    今天是: